各学院:
按照《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单项奖评选和表彰办法(试行)》(学工字〔2014〕11号)通知的要求,2015-2016学年毕业生单项奖评定工作通过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评议小组审议、学院初评、团委审核、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批,2015—2016学年毕业生学生单项奖获奖名单已经确定。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现将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:
符合“学习标兵奖”条件20人;符合“创新创业奖”条件30人;符合“文体竞赛奖”条件22人;符合“社会实践奖”条件1人;符合“创作发明奖”条件6人;符合“志愿服务奖”条件2人;符合“宣传标兵奖”条件1人。
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6日。如对上述获奖结果有异议,请于2016年5月16日下午16:00前向校团委反映,电话: 0556-5300019.
附件:2015—2016学年毕业生单项奖获奖名单
共青团金沙集团3354cc委员会
2016年5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