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有关单位:
按照《关于开展2015年度学生工作考评的通知》(学工字〔2016〕2号)文件要求,依据《安庆师范学院学生工作考评指标体系(试行)》,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2015年度学生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。经过“材料评审”和“现场展示”两个环节的评审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一等奖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
二等奖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
资源环境学院
人文与社会学院
三等奖 音乐学院、黄梅剧艺术学院
法学院
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
生命科学学院
教育学院
公示时间自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2日。如对上述考评结果有异议,请于2016年4月12日下午16:00前向学生处、监察审计处反映,电话:0556-5300047;0556-5300053。
学生处
2016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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